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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強積金對沖後有什麼影響?

分析強積金對沖取消後,對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支付的影響。

取消強積金對沖後的影響及安排

香港政府已通過立法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這項改革將從指定生效日期起正式實施。取消強積金對沖後,僱主不能再使用其強積金供款部分的累算權益,來抵銷支付給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這項變動直接影響僱主的離職成本計算,以及僱員可獲得的實際權益金額。

MPF 對沖取消的具體內容

MPF 對沖取消意味著僱主在計算須支付予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時,不得再從強積金帳戶中僱主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扣除相等於該等款項的部分。簡單而言,僱主須全數以現金支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不能以強積金抵銷。

遣散費對沖的變動

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前,僱主支付遣散費時,可先計算應付金額,然後從僱員的強積金帳戶中僱主供款部分提取款項抵銷。取消對沖後,僱主須直接承擔全部遣散費。遣散費計算方法本身維持不變,即按《僱傭條例》規定,僱員連續受僱不少於24個月,因裁員而被解僱時,僱主須支付遣散費,計算公式為月薪僱員:(最後一個月薪金 × 三分之二) × 服務年資。

長期服務金對沖的影響

長期服務金對沖同樣被取消。僱主支付長期服務金時,不能再從強積金供款中提取款項抵銷。長期服務金的計算維持不變,適用於僱員連續受僱不少於5年被解僱(非因裁員或即時解僱)或符合特定條件時支付。取消對沖後,僱主責任大幅增加,尤其是服務年資較長的僱員,其長期服務金金額可能相當可觀。

取消對沖後的影響

取消對沖後的影響涵蓋多方面。對僱主而言,營運成本顯著上升,特別是勞動密集型行業或員工流動率較低的行業,僱主需要預留更多現金儲備以應付潛在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支出。對僱員而言,僱員保障得以加強,因為他們可同時保留強積金帳戶中的全部累算權益,同時獲得全額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退休保障因而提升。

過渡期安排

政府設有過渡期安排以減輕僱主的現金流壓力。在取消強積金對沖生效後的若干年內,僱主仍可就生效日期前已計算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部分,繼續使用強積金供款抵銷。具體而言,過渡期安排分為兩部分:一是取消對沖前僱主已累積的強積金供款結餘,可用於抵銷取消對沖後首若干年內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二是政府會透過專項資助計劃,分擔僱主在取消對沖後的額外支出。僱主應向積金局查詢最新的過渡期詳情及申請步驟。

僱主的應對建議

僱主應檢視現時的僱員薪酬結構及離職成本預算,確保有足夠現金流應付取消強積金對沖後的僱主責任。同時,僱主可考慮調整人力資源策略,例如加強員工挽留措施以減少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實際支出。立法建議亦鼓勵僱主主動了解最新法例要求,並諮詢專業顧問以制定合適的財務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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