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供款基礎「有關入息」的計算
解釋強積金制度下「有關入息」的定義、包含項目及供款上下限。
香港強積金供款的「有關入息」定義
計算強積金(MPF)供款時,「有關入息」指僱主或自僱人士根據《強積金條例》須計算供款的收入項目。這包括僱主支付給僱員的所有工資、薪金、假期金、費用、佣金、花紅、獎金、津貼及其他津貼或利益,不論是按月薪、日薪、時薪或按件計酬。任何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只要屬於現金或可以貨幣形式計算,都屬「有關入息」的範圍。
強積金 有關入息
「強積金 有關入息」的計算基礎包括基本工資、佣金、津貼及獎金等。僱主和僱員各自須按僱員的「有關入息」的5%作出強積金供款。自僱人士則須按自己的「有關入息」的5%供款。僱主提供的住房福利或教育津貼,若屬實報實銷性質,可能不計入「有關入息」。
MPF 供款基礎
MPF 供款基礎是僱員的「有關入息」總額。僱主須將僱員在該供款期內的所有應計入「有關入息」的項目加總,包括基本工資、佣金、獎金、津貼及假期金等。舉例說明,一名月薪僱員的基本工資為HK$15,000,加上當月佣金HK$3,000及交通津貼HK$500,其「有關入息」總額為HK$18,500。僱主和僱員各自須按此金額的5%供款,即各供HK$925。
有關入息 上限
「有關入息 上限」是計算強積金供款時,每月「有關入息」的最高金額。根據強積金管理局的規定,每月「有關入息」的上限為HK$30,000。即使僱員的實際「有關入息」超過HK$30,000,供款計算仍以HK$30,000為基礎。因此,僱主和僱員各自的每月最高強積金供款額為HK$1,500(即HK$30,000的5%)。
強積金 供款計算
強積金 供款計算按以下方式操作。若僱員的「有關入息」低於最低有關入息水平(即每月HK$7,100),則僱員無須供款,但僱主仍須按該「有關入息」的5%供款。若僱員的「有關入息」介乎HK$7,100至HK$30,000之間,則僱主和僱員各自按實際「有關入息」的5%供款。若「有關入息」超過HK$30,000,則供款基礎鎖定在HK$30,000。自僱人士的供款計算方式類似,但須自行承擔全部5%的供款,同樣受上限及下限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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