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ATP-3 終止指定第三方通知表格
透過ML-ATP-3表格正確通知終止指定第三方服務的步驟與要求。
終止指定第三方服務, , ML-ATP-3 表格填寫與合規須知
當牌照持有人決定終止與指定第三方的服務協議時,必須向監管機構提交 ML-ATP-3 終止指定第三方通知,以正式記錄該安排的結束。本頁說明此表格的適用情況、填寫要點及提交後的合規責任。
ML-ATP-3 終止指定第三方通知表格概述
ML-ATP-3 表格用於通知監管機構,牌照持有人已終止與某一指定第三方的業務關係或服務協議。指定第三方一般指獲牌照持有人委託,代為處理特定業務活動(例如客戶招攬、文件處理或收款)的實體。當該委託關係結束時,牌照持有人須透過 ML-ATP-3 表格向牌照處作出正式申報。
此表格並非選擇性文件, , 終止指定第三方後,提交通知是合規責任的一部分。延誤或遺漏可能被視為未履行持續性監管義務。
ML-ATP-3 表格填寫要點
牌照持有人資料
表格首部分要求填寫牌照持有人的名稱、牌照編號及通訊地址。這些資料必須與牌照處記錄完全一致,否則可能導致表格被退回。
指定第三方資料
填寫被終止委託的第三方名稱及其參考編號(如有)。若曾經有提交過指定第三方通知,應引用相關紀錄以方便配對。
終止協議詳情
此為表格的核心部分,須清楚說明終止安排的性質。包括:
- 終止日期:即協議正式結束的日期。
- 原因說明:簡述終止原因,例如合約期滿、雙方同意終止、或牌照持有人決定變更業務安排。
- 生效日期:終止決定何時生效。通常與終止日期一致,但若涉及通知期或過渡安排,則須明確標示。
簽署確認
表格須由牌照持有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並註明簽署日期。授權代表應提供相關授權文件以供查核。
終止第三方通知的提交程序
提交方式
ML-ATP-3 表格可透過以下渠道提交:
- 電子提交:使用牌照處指定的電子系統(如適用)。
- 紙本提交:填妥並簽署後,郵寄或親身遞交至牌照處。
實際提交方式應以監管機構的最新指引為準。
提交時限
終止指定第三方後,牌照持有人應在合理時間內(通常為終止後 14 天或 30 天內)提交 ML-ATP-3 表格。具體時限視乎各類牌照的附帶條件。持牌人應查閱其牌照的條款或諮詢合規顧問以確認截止日期。
終止後的合規注意事項
內部記錄保存
提交 ML-ATP-3 表格後,牌照持有人應保留一份副本,連同終止協議及相關通訊記錄,存放於公司內部檔案。這些文件可能在日後審查時被要求出示。
與其他監管申報的配合
終止指定第三方可能同時觸發其他申報義務,例如:
- 商業登記證:若第三方涉及業務場所或分支機構,終止後須更新商業登記資料。
- 公司秘書記錄:若指定第三方曾擔任重要角色(如聯絡人或授權代表),公司秘書應更新相關內部記錄。
對牌照繼續有效的影響
終止指定第三方本身不會影響牌照的有效性,前提是牌照持有人仍符合所有發牌條件。但如果第三方曾經是牌照申請時的可信賴人士或關鍵人員,終止後可能需要向牌照處補充其他資料,以證明合規能力仍未受損。
共同錯誤避免指南
| 常見錯誤 | 正確做法 |
|---|---|
| 遺漏終止原因 | 填寫清楚、簡潔的原因說明 |
| 生效日期與終止日期不一致但無解釋 | 如有差異,附加註釋說明 |
| 簽署人未獲授權 | 確認簽署人具備授權,或附上授權書 |
| 表格遲交 | 查閱牌照條款中的時限要求 |
後續安排
提交 ML-ATP-3 表格後,牌照持有人應:
- 確認收到牌照處的確認回條或存檔編號。
- 更新內部合規清單,標記該指定第三方的委託已結束。
- 如有需要,通知相關業務伙伴或客戶。
- 確保任何替代安排(如另覓第三方)已通過適當程序申報。
若對表格填寫或合規責任有疑問,應直接向牌照處查詢或委託合規顧問協助。ML-ATP-3 表格的正確提交,是維持牌照持有人與監管機構之間良好溝通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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