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寫 NN1 表格以註冊非香港公司
詳細指南,教您如何填寫 NN1 表格,為境外公司在香港辦理第16部註冊。
NN1 表格填寫:非香港公司第16部註冊程序
非香港公司如擬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必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 NN1 表格申請註冊,成為「註冊非香港公司」(registered non-Hong Kong company)。此程序受《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6部規管。以下逐步說明 NN1 表格的填寫要點、所需文件及與 IRBR2 商業登記通知的關係,協助您一次過成功提交申請。
非香港公司註冊:何時需要提交 NN1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776條,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的非香港公司,須在設立營業地點後的1個月內向公司註冊處申請註冊。非香港公司註冊的定義涵蓋任何在香港設有辦事處、僱用員工或進行業務活動的境外公司。未經註冊而在香港經營業務屬違法行為,公司及其每名高級人員均可被檢控。
IRBR2 商業登記:同步提交的稅務通知
提交 NN1 表格時,必須同時提交 IRBR2 商業登記通知書。此表格由稅務局轄下的商業登記署發出,用於通知該局非香港公司已於香港設立營業地點。IRBR2 與 NN1 是一式兩份的表格:NN1 正本連同所需文件交予公司註冊處,IRBR2 則由該處轉交商業登記署處理。成功註冊後,公司將同時獲發:
- 公司註冊證書 (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 商業登記證 (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商業登記證由稅務局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發出,有效期可選擇1年或3年。請注意,商業登記證並非商業牌照,僅用作稅務記錄用途。
獲授權代表:填表時必須指定的關鍵角色
獲授權代表(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是 NN1 表格中必須填寫的欄目之一。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778條,每間註冊非香港公司須有一名獲授權代表,該代表須為:
- 在香港居住的自然人;或
- 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的法人團體
獲授權代表的職責包括: - 接收由公司註冊處及稅務局送達的法律文件 - 處理與公司註冊相關的往來信件 - 在必要時協助執法機關聯繫公司
填寫 NN1 表格第5項時,須提供獲授權代表的全名、香港地址及聯絡電話。如日後更換代表,須使用 NN9 表格通知公司註冊處。
公司註冊處 NN1:表格各部分填寫要點
第1部分:公司基本資料
- 公司名稱:須提供英文及中文名稱(如有)。名稱須與公司成立地的註冊名稱一致。
- 成立地:填寫公司註冊成立的國家或司法管轄區。
- 成立日期:按公司註冊證書上的日期填寫。
- 公司類型:列明公司是否為有限公司、無限公司或其他法律實體。
第2部分:在香港的主要營業地址
- 須提供香港的實際地址,不得使用郵政信箱。
- 此地址即為公司香港營業地點的 prescribed place(訂明地方),用於存放法定記錄及接收文件。
第3部分:董事及公司秘書資料
- 列出所有董事的姓名、地址、國籍及職業。
- 如公司秘書為自然人,須提供其香港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如為法人團體,須提供其 legal entity 註冊編號。
第4部分:申報股本及成員資料
- 填寫公司已發行股本的金額、股份類別及持有人數目。
- 如公司無股本,則須說明成員的責任性質。
第5部分:獲授權代表
(已於上文詳述)
第6部分:公司憲章文件
- 須提交經核證真實副本 (certified true copy) 的公司章程、組織章程大綱或其他憲章文件 (constitutional documents)。
- 如文件並非英文或中文,須附上經核證的翻譯本。
所需文件清單
提交 NN1 申請時,須一併遞交以下文件:
| 文件 | 說明 |
|---|---|
| NN1 表格 | 一式兩份,正本連同 IRBR2 |
| 公司註冊證書副本 | 經核證真實副本 (certified true copy) |
| 公司章程文件 | 經核證真實副本,須附英文或中文翻譯(如適用) |
| 董事及公司秘書名冊 | 最新版本 |
| 成員名冊 | 如適用的話 |
| 公司註冊處指定費用 | 請參閱公司註冊處最新收費表 |
所有非英文或非中文文件,均須由合資格翻譯人員核證。
提交方式及費用
電子提交
透過公司註冊處的 e-Services Portal(電子服務網站)提交 NN1 表格,可節省處理時間。電子提交須使用已註冊的帳戶登入系統,並按照指示上載文件。
紙本提交
可親身遞交或郵寄至: -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14樓公司註冊處
註冊費用
registration fee 因應申請類型而異。截至2026年,非香港公司註冊的費用為 HK$1,795(已包括商業登記費)。請於提交前查閱公司註冊處官方網站的最新收費表,因費用可能隨法例修訂而調整。
提交後的跟進事項
成功註冊後,公司須注意以下持續合規責任:
-
周年申報表:每年須提交 NN3 表格(非香港公司周年申報表),連同指定費用。截止日期為每年公司註冊日期的周年日後42天內。逾期提交須繳付較高費用。
-
變更通知:如董事、公司秘書、獲授權代表或主要營業地址有變,須分別以 NN6 或 NN9 表格通知公司註冊處。
-
商業登記續期:商業登記證須每年或每3年續期。續期通知書會由稅務局直接寄往公司登記地址。
-
利得稅申報:稅務局會向每間註冊非香港公司發出 BIR51 表格(利得稅報稅表),公司須在指定限期內申報香港來源的應評稅利潤。
常見錯誤及避免方法
| 常見錯誤 | 避免方法 |
|---|---|
| 未同步提交 IRBR2 | 確認 NN1 已附上 IRBR2 通知書 |
| 憲章文件未經核證 | 所有副本須由律師、核數師或公證人核證 |
| 獲授權代表無香港地址 | 代表須提供香港實際地址 |
| 公司名稱與成立地不一致 | 名稱須與註冊證書完全一致 |
| 逾期提交 | 留意1個月的法定限期 |
專業協助建議
NN1 表格填寫涉及多項法律及稅務要求,尤其當公司結構較複雜或需要處理多份憲章文件時,建議委託合資格的 TCSP(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持牌人代辦。您可於公司註冊處的持牌人名冊查閱合資格服務提供者名單。
如需進一步查閱官方指引,請瀏覽公司註冊處網站:https://www.cr.gov.hk/tc/home/index.htm ,並參考其「非香港公司」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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