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辦公室稅務寬減FIHV制度資格指南
指南說明香港家族辦公室稅務寬減(FIHV)的資格條件、實質要求及可享的稅務優惠。
家族辦公室稅務寬減FIHV制度資格指南
香港政府於2022年引入家族辦公室稅務寬減制度,旨在吸引更多家族辦公室落戶香港。該制度透過修訂《稅務條例》,為符合條件的家族投資控股實體(FIHV)提供利得稅豁免。本文詳細解釋FIHV稅務寬減的背景、資格條件、投資範圍、實質活動要求以及具體稅項寬減內容。
FIHV
家族投資控股實體(FIHV)是家族辦公室架構中持有家族財富的核心實體。根據《稅務條例》,FIHV必須是在香港成立為法團的公司(包括在香港境外成立而在香港註冊的非香港公司),其主要業務是持有和管理家族財富。FIHV不能直接經營任何一般商業或貿易業務,其收入來源必須主要來自投資。
合資格家族投資
要獲得稅務寬減,FIHV的投資必須屬於「合資格家族投資」。根據法例,合資格家族投資涵蓋一系列特定資產類別,包括:
- 證券(包括股份、債券、基金單位)
- 期貨合約及期權
- 外匯合約
- 存款證及銀行存款
- 貴金屬(如黃金、白銀)
- 藝術品、珠寶、古董等收藏品
- 私人公司股份及相關貸款
- 物業(僅限於在香港以外地區的物業)
- 知識產權相關資產
FIHV的投資組合中,合資格家族投資的價值必須佔其總資產價值的至少90%,才能符合寬減條件。
稅務寬減條件
要獲得FIHV稅務寬減,必須滿足以下核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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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實質要求:FIHV必須在香港進行足夠的資產管理活動。法例要求FIHV在香港僱用至少兩名全職合資格僱員(或由家族辦公室僱用),並在香港承擔每年至少200萬港元的營運開支。這些僱員必須具備管理投資的專業知識和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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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管理及控制:FIHV的中央管理及控制必須在香港進行。這意味著FIHV的董事會會議、投資決策及重大管理決定必須在香港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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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持股比例:FIHV的受益人必須是香港居民。具體而言,持有FIHV權益的家族成員中,至少有95%必須是香港居民。如果家族成員包括非香港居民,則該等非香港居民持有的總權益不得超過FIHV總權益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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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家族辦公室:FIHV必須由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該辦公室管理的資產總值不得低於2.4億港元。單一家族辦公室不得為無關聯第三方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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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從事一般貿易或業務:FIHV不能直接經營任何一般商業或貿易業務,其收入必須主要來自合資格家族投資。
資產管理活動
FIHV的資產管理活動必須由在香港的相關實體進行。這些活動包括:
- 制定投資策略及政策
- 選擇及監督投資經理
- 進行投資分析及盡職審查
- 管理投資組合風險
- 處理投資交易及結算
- 編制投資報告及財務報表
上述活動可以由FIHV內部團隊執行,或由香港的家族辦公室負責。關鍵是這些活動必須在香港境內進行,並由在香港的僱員或服務提供者執行。
指定資產類別
法例明確列出可享有稅務寬減的指定資產類別。這些資產類別包括:
- 證券:股份、債券、票據、基金單位、認股權證等
- 期貨及期權:在認可期貨交易所交易的合約
- 外匯:即期及遠期外匯合約
- 存款:銀行存款及存款證
- 貴金屬:金、銀、鉑金等
- 藝術品及收藏品:繪畫、雕塑、珠寶、古董、紅酒等
- 私人公司投資:持有主要從事物業投資以外的私人公司股份
- 物業:僅限於香港以外地區的物業
- 知識產權:專利、商標、版權等(需符合特定條件)
FIHV應確保其投資組合中的資產至少90%屬於這些指定資產類別。
香港居民
「香港居民」的定義在稅務寬減制度中至關重要。根據法例,香港居民包括:
- 通常居住在香港的個人
- 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
- 在香港以外註冊成立但在香港管理及控制的公司
- 在香港成立的合夥企業
- 在香港管理及控制的信託
家族成員必須是香港居民,才能符合FIHV稅務寬減的持股比例要求。如果家族成員移居海外,可能需要調整FIHV的股權結構以維持資格。
申請程序
要申請FIHV稅務寬減,FIHV或代表家族辦公室應向稅務局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以下文件:
- FIHV的章程及組織文件
- 家族成員名單及其香港居民身份證明
- 資產管理活動在香港進行的證明(包括僱員合約、辦公室租約、營運開支付款記錄)
- 投資組合明細,證明合資格家族投資佔比至少90%
- 審計財務報表
- 家族辦公室的管理協議及服務收費安排
稅務局會審視每宗申請的具體情況,並在認為符合條件時發出確認函。FIHV應保留所有相關文件,以便日後稅務審查時提供。
合規要求
獲得FIHV稅務寬減後,實體仍需履行以下合規義務:
- 每年申報:在利得稅報稅表(BIR51)中申報獲豁免的投資收益
- 持續經濟實質:每年必須維持在香港的資產管理活動及相關開支
- 投資組合監控:確保合資格家族投資佔比持續符合90%門檻
- 審計要求:財務報表須由香港註冊會計師審計
- 變動通知:如FIHV的股權結構、管理安排或投資組合出現重大變動,須通知稅務局
實質經濟活動
稅務寬減制度的基礎是要求FIHV在香港進行實質經濟活動。法例明確要求:
- FIHV(或其家族辦公室)必須在香港僱用至少兩名全職僱員
- 每年在香港承擔最少200萬港元的營運開支
- 資產管理決策必須在香港作出
- 投資交易及相關記錄必須保存在香港
如果FIHV未能滿足這些實質活動要求,稅務局有權撤銷其稅務寬減資格,並追討過往已豁免的稅款及罰款。
狹義基礎評稅
獲FIHV稅務寬減的實體,其合資格投資收益將按狹義基礎評稅原則計算。簡單來說,只有從合資格家族投資中產生的利潤才可獲豁免繳納利得稅。非合資格投資產生的利潤,以及FIHV可能從事的任何非投資活動收入,仍須按正常稅率(首200萬港元利潤為8.25%,其後為16.5%)繳稅。
FIHV應仔細記錄每項投資收入的來源及性質,以確保可正確區分獲豁免及應課稅收入。稅務局在審查時,會要求FIHV提供完整的收入分類明細。
FIHV的寬減稅項
FIHV稅務寬減涵蓋的稅項包括:
- 利得稅:合資格家族投資產生的利潤無須繳納利得稅
- 印花稅:證券交易印花稅的豁免(僅限於特定條件下)
- 預扣稅:非香港居民投資者從FIHV獲得的股息或利息,在特定情況下可獲預扣稅寬減
值得注意的是,薪俸稅及物業稅不在此寬減範圍內。FIHV僱用的員工仍須按薪俸稅規定報稅,而FIHV持有的香港物業租金收入仍須繳納物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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