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e Secretaries

進行香港股份轉讓需要哪些買賣單據

詳述香港股份轉讓所需的買賣單據、轉讓文書格式及相關印花稅處理步驟。

香港股份轉讓所需的買賣單據

香港的股份轉讓需要一份由買賣雙方簽署的香港股份轉讓買賣單據,即轉讓文書(instrument of transfer)。此文件必須連同相關文件提交至稅務局印花稅署(Stamp Office)加蓋印花,然後向公司註冊處備案。

股份買賣協議

股份買賣協議(share purchase agreement)是買方與賣方之間的合約,載明轉讓股份的數量、每股價格、總代價(consideration)、成交日期及雙方責任。《公司條例》(第622章)並未強制要求簽署正式協議,但實務上買賣雙方通常會簽訂一份書面協議以記錄交易條款,並作為計算印花稅的依據。

Stock Transfer Form

香港沒有統一的「stock transfer form」表格名稱。股份轉讓使用一份標準格式的轉讓文書,即「Instrument of Transfer」。該文件須載明轉讓人(transferor)及承讓人(transferee)的姓名或名稱、股份數目、股份類別及代價。買賣雙方必須簽署。

轉讓文書

轉讓文書(instrument of transfer)是股份轉讓的核心文件。提交時須連同相關的股票(share certificate)。公司董事會(board resolution)須決議批准該轉讓,並在核對文件無誤後,將承讓人的名稱記入股東名冊(register of members)。轉讓文書須使用稅務局認可的格式,並在簽署後30天內提交印花稅署加蓋印花。

印花稅

股份轉讓須繳納印花稅(stamp duty),稅率為代價金額或股份價值的0.1%,由買方及賣方各自承擔(合共0.2%),另加定額印花稅HK$5。稅務局(IRD)會按代價及股份價值中較高者計算稅款。轉讓文書必須先加蓋印花,方可向公司註冊處提交。

Instrument of Transfer

「Instrument of Transfer」即轉讓文書,是法定的指定格式(prescribed form)。該文件須由買賣雙方簽署,並連同股票及已繳付印花稅的證明一併提交至公司註冊處。公司秘書(company secretary)負責確保轉讓文件齊全,並在股東名冊上更新記錄。

資料來源

更多關於詞彙表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