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處NS4表格取消原證書通知書的提交
了解何時需要提交NS4表格,正確處理取消公司原證書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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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4表格取消原證書通知書的用途
NS4表格取消原證書通知書是向公司註冊處提交的法定文件,用於申請取消公司原有的註冊證書。當公司因更換證書、證書損毀或資料錯誤而需要廢止原證書時,必須使用此表格通知公司註冊處。提交NS4表格後,公司註冊處會核對記錄並正式取消原證書的法律效力,使新證書得以生效。
取消公司證書的常見情況
公司可能需要取消原有證書的情況包括:
- 更換公司名稱 - 公司成功更改名稱並獲發新公司註冊證書後,舊證書必須取消。
- 證書損毀或遺失 - 若原證書因火災、水浸或其他意外損壞,可申請取消並補發新證書。
- 證書資料錯誤 - 如證書上的公司名稱、成立日期或編號有誤,須先取消錯誤證書再重新簽發。
- 公司重組或遷冊 -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的重新註冊或遷冊安排,原有證書需予取消。
上述情況中,公司秘書或授權代表必須填妥NS4表格,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一併提交。
公司註冊處NS4表格的適用範圍
公司註冊處NS4表格適用於取消以下類型的原證書:
- 公司註冊證(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 更改名稱證書(Certificate of Change of Name)
- 商業登記證(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雖由稅務局發出,但部分情況下需透過公司註冊處協調取消
提交NS4表格時,公司必須提供原證書編號、公司編號及取消原因。若原證書已遺失,須在表格中聲明並解釋原因。
CR NS4表格的提交方式
CR NS4表格可透過以下渠道提交:
- 公司註冊處e-Services電子服務平台(https://www.eregistry.gov.hk/)- 註冊用戶可網上填寫及提交,無須親身前往。
- 紙本提交 - 填妥表格後親身或郵寄至公司註冊處(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14樓)。
電子提交一般較快,公司註冊處會以電子方式確認收件及處理結果。建議公司秘書優先使用電子渠道以減省處理時間。
註銷證書通知的程序
提交註銷證書通知的程序如下:
- 填寫NS4表格 - 列明公司名稱、公司編號、原證書編號及取消原因。
- 準備佐證文件 - 如更換名稱批准通知書、證書損毀照片或警方報失證明(如遺失)。
- 提交表格 - 透過e-Services或親身遞交。
- 繳付費用 - 公司註冊處就取消證書服務收取指定費用(請查閱公司註冊處最新收費表)。
- 等候處理 - 公司註冊處一般於5至7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批。
- 領取確認 - 成功取消後,公司可獲發取消通知書或新證書(視乎申請類別)。
若取消證書涉及商業登記,公司亦須通知稅務局更新記錄。
重要注意事項
- NS4表格必須由公司董事或公司秘書簽署,並蓋上公司印章(如適用)。
- 提交表格後,原證書即告失效,公司不應再使用舊證書作商業用途。
- 若原證書用於銀行開戶或合約簽署,應盡快通知相關機構更新記錄。
- 公司註冊處e-Services平台支援電子簽署及掃描附件,可簡化整個程序。
如需最新表格版本及費用,請直接查閱公司註冊處官方網站:https://www.cr.gov.hk/tc/forms/specified.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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