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M2 押清償解除申報書的填寫
NM2表格用於申報押記的清償或解除,本文詳述其填寫方法、提交時限及登記程序。
NM2 押清償解除申報書填寫詳情
當公司已就某項押記(charge)清償全部債務,或該押記已獲解除時,公司必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 NM2 押清償解除申報書,以正式通知押記登記冊上該項押記已經終止。NM2 表格的全名為「押記清償或解除通知書」(Notification of Payment, Satisfaction of Debt or Release from Charge),是《公司條例》(第622章)下的指定表格。本文說明何時需要提交、如何填寫,以及提交後的登記程序。
NM2 表格
NM2 表格是公司註冊處的指定表格,用於申報押記已獲清償或解除。表格須由公司董事、公司秘書或獲授權代表簽署。提交時無須附上承押人的書面確認,但公司必須確保押記確已清償。表格一經登記,公司註冊處會在押記登記冊上記錄該押記已解除。
解除押記登記
解除押記登記是指將押記登記冊上的押記標記為已解除的程序。公司完成清償債務後,必須主動提交 NM2 表格,否則押記登記冊仍會顯示該押記仍然有效。這可能影響日後的融資或公司查冊結果。登記完成後,公司註冊處會發出確認通知,該押記即從公開紀錄中標示為已解除。
押記清償通知
押記清償通知即 NM2 表格本身。表格要求申報以下資料: - 公司名稱及公司編號 - 押記的簡要描述(例如押記性質、設立日期) - 清償或解除的日期 - 承押人名稱(如有) - 簽署及日期
提交時,公司應確保所填押記描述與當初提交 NM1 表格時一致,以便公司註冊處配對紀錄。
公司註冊處 NM2 提交期限
NM2 表格須在押記獲清償或解除之日起一個月內提交。逾期提交可能導致罰款。公司註冊處接受電子提交(經 e-Services 平台)或紙本提交。電子提交可即時確認收件,建議優先使用。
提交費用為 HK$40(電子提交)或 HK$45(紙本提交)。費用如有變動,應以公司註冊處最新公布的收費表為準。
承押人同意與 NM2 表格
NM2 表格無須承押人簽署同意。公司可單方面申報押記已清償。然而,若承押人尚未解除押記,公司應先取得承押人的書面解除通知,以確保申報內容真實。虛假申報可能構成刑事罪行。
押記登記冊與解除登記
押記登記冊是公司必須備存的法定登記冊之一,記錄所有押記的設立、變更及解除。提交 NM2 表格後,公司應同時更新內部押記登記冊,確保紀錄一致。公司註冊處的公開紀錄亦會反映該押記已解除。
登記費用
NM2 表格的登記費用為 HK$40(電子提交)或 HK$45(紙本提交)。費用須於提交時繳付。公司註冊處接受繳費靈、信用卡或銀行轉帳(電子提交),或支票(紙本提交)。逾期提交不另收附加費,但公司仍應盡快提交以避免潛在法律風險。
常見錯誤與注意事項
- 填寫押記描述時,應引用 NM1 表格上的押記編號(如有)。
- 清償日期應為實際清償債務的日期,而非簽署表格的日期。
- 如押記只獲部分清償,不應使用 NM2 表格;應待全數清償後才提交。
- 公司註冊處不會主動通知公司押記已到期;公司須自行跟進。
參考資料
- 公司註冊處指定表格索引:https://www.cr.gov.hk/tc/forms/specified.htm
- 公司註冊處 e-Services 平台:https://www.eregistry.gov.hk/
- 《公司條例》(第622章)第 334 條及第 335 條有關押記登記及解除的規定
如有疑問,建議諮詢公司秘書或法律顧問,確保 NM2 表格填寫正確並按時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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