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4 董事或公司秘書辭任的通知書
ND4表格用於通知公司註冊處董事或公司秘書的辭任,本文說明其用途及與ND2A的區別。
ND4 董事或秘書辭任通知書填寫指南
ND4 董事或秘書辭任通知書是公司註冊處的指定表格,專用於董事或公司秘書本人向公司註冊處提交辭任通知。當一位董事或公司秘書決定辭去職務時,他可以直接使用這份表格通知公司註冊處,無需經由公司處理。這份表格受《公司條例》(第622章) 規管,提交後會更新公司的公開登記冊。
ND4 表格與 ND2A 表格的分別
這是本頁的核心問題:ND4 表格與 ND2A 表格在通報辭任時有何不同,應該如何選用?
- ND4 表格:由辭任的董事或秘書本人提交。適用情況是該人士主動辭職,而公司未有或未能為他提交 ND2A 表格。提交 ND4 後,公司註冊處會將辭任記錄在案。
- ND2A 表格:由公司提交,用於通報董事或秘書的任命或停職(包括辭任)。如果公司已為辭任的董事或秘書提交 ND2A 表格,則該人士無需再提交 ND4。
選用原則:若公司已履行責任提交 ND2A,則無需 ND4;若公司未提交,辭任者應自行提交 ND4 以確保記錄準確。
董事辭任申報
董事辭任申報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環節。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董事辭任後,公司須在指定期限內向公司註冊處提交 ND2A 表格。若公司未按時提交,辭任的董事可自行使用 ND4 表格申報。提交 ND4 時,辭任者需提供其姓名、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以及辭任的生效日期。公司註冊處收到表格後,會更新公司的董事登記冊。
秘書辭任通知
秘書辭任通知的程序與董事辭任類似。公司秘書辭任後,公司須提交 ND2A 表格。若公司未處理,秘書本人可提交 ND4 表格。秘書辭任通知書中需填寫辭任者的全名、地址及辭任生效日期。提交後,公司註冊處會更新公司秘書登記冊。請注意,公司秘書是法定職位,辭任後公司須在合理時間內任命新秘書,否則可能違反《公司條例》(第622章)。
公司註冊處 ND4 提交方式
公司註冊處 ND4 可透過以下渠道提交:
- 電子提交:透過公司註冊處的 e-Services 網上服務平台提交。電子提交需使用認證數碼簽署,並支付指定費用。
- 紙本提交:填妥 ND4 表格後,親身或郵寄至公司註冊處的辦事處。紙本提交需附上正確的費用。
提交後,公司註冊處會處理表格並更新公開登記冊。建議使用 e-Services 以加快處理速度。
ND4 表格填寫要點
填寫 ND4 表格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 辭任者資料:填寫全名、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通訊地址。
- 公司資料:填寫公司名稱及公司編號。
- 辭任職位:清楚指明辭任的是董事、公司秘書,或兩者。
- 生效日期:填寫辭任的生效日期。生效日期不得早於表格提交日期,除非有特殊情況。
- 簽署:辭任者須親筆簽署。若透過 e-Services 提交,需使用數碼簽署。
提交期限與生效日期
ND4 表格的提交期限並無法定硬性規定,但建議盡快提交,以確保公司註冊處的記錄準確。辭任的生效日期是表格中的關鍵欄位。生效日期通常為辭任通知送達公司之日,或雙方協議的日期。提交 ND4 後,公司註冊處會以該生效日期更新登記冊。
登記冊更新
提交 ND4 後,公司註冊處會更新公司的公開登記冊,包括董事登記冊及公司秘書登記冊。公眾可查閱這些登記冊以確認公司的最新管理層資料。公司本身亦應在其內部登記冊中記錄辭任,以符合《公司條例》(第622章) 的規定。
常見問題
問:如果公司已提交 ND2A,我還需要提交 ND4 嗎?
不需要。ND2A 已涵蓋辭任通知,ND4 僅在公司未提交 ND2A 時使用。
問:ND4 表格可以在網上提交嗎?
可以。透過公司註冊處的 e-Services 平台,可電子提交 ND4 表格。
問:提交 ND4 後,公司註冊處會通知公司嗎?
公司註冊處不會主動通知公司。公司可自行查閱公開登記冊以確認更新。
問:辭任生效日期可以回溯嗎?
一般情況下,生效日期不得早於提交日期。特殊情況需向公司註冊處查詢。
參考資料
- 公司註冊處指定表格索引:https://www.cr.gov.hk/tc/forms/specified.htm
- 公司註冊處 e-Services 平台:https://www.eregistry.gov.hk/
- 《公司條例》(第622章):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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