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8 備任董事辭任申報書的遞交
ND8表格用於申報備任董事的辭任,本文說明其用途、填寫方法及與ND4的區別。
ND8 備任董事辭任申報書:何時使用及如何提交
ND8 備任董事辭任申報書是專為備任董事(reserve director)辭任而設的指定表格,與普通董事辭任使用的 ND4 表格有所不同。備任董事是根據公司組織章程細則委任,在特定情況下可暫代董事職務的人士。當備任董事辭去其職位時,公司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 ND8 表格,以更新公司登記冊上的記錄。
ND8 表格與 ND4 表格的分別
這是許多公司秘書經常提出的問題:備任董事辭任時,應使用 ND8 表格還是 ND4 表格進行申報?答案清晰明確, , ND8 表格是專為備任董事辭任而設,而 ND4 表格則用於申報普通董事及公司秘書的辭任。兩者不可互換使用。
ND8 表格的名稱為「Notice of Resignation of Reserve Director」(備任董事辭任申報書),而 ND4 表格則為「Notice of Resignation of Company Secretary and Director」(公司秘書及董事辭任通知書)。使用錯誤的表格可能導致公司註冊處拒絕接納有關申報,延誤記錄更新。
備任董事辭任
備任董事的辭任程序與普通董事辭任大致相同。辭任人應向公司發出書面辭任信,清楚表明辭任日期。公司收到辭任信後,須在合理時間內向公司註冊處提交 ND8 表格,申報備任董事的停任事宜。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備任董事的辭任生效日期一般為辭任信上列明的日期。如辭任信未註明生效日期,則辭任在送達公司時生效。公司應在辭任生效後盡快提交 ND8 表格,避免公司登記冊上的資料過時。
公司註冊處 ND8 提交方法
電子提交
公司可透過公司註冊處的 e-Services 網上服務平台以電子方式提交 ND8 表格。這是最快捷的提交方式,提交後系統會即時發出確認通知。電子提交需要先在 e-Services 平台註冊帳戶。
紙本提交
公司亦可選擇以紙本形式提交 ND8 表格。紙本表格須填妥後親身遞交或郵寄至公司註冊處。紙本提交的處理時間較電子提交長,建議預留足夠時間。
無論採用哪種提交方式,表格上的資料必須準確無誤,包括備任董事的全名、辭任生效日期及公司名稱等。
ND8 表格填寫要點
填寫 ND8 表格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 公司名稱及公司編號:必須與公司註冊證明書上的資料一致
- 備任董事姓名:須與身分證明文件上的姓名相同
- 辭任生效日期:以辭任信上列明的日期為準
- 簽署:表格須由備任董事本人或獲授權人士簽署
如表格資料填寫有誤,公司註冊處可能要求重新提交,導致記錄更新延誤。
備任董事停任通知
提交 ND8 表格後,公司應確保內部記錄亦已更新。這包括:
- 更新公司的備任董事登記冊
- 通知公司秘書及相關董事
- 如備任董事同時是重要控制人,須更新重要控制人登記冊
值得注意的是,備任董事辭任與普通董事辭任一樣,公司無須在提交 ND8 表格的同時提交其他表格。但如備任董事辭任後導致公司未能符合法定要求(例如公司須至少有一名董事),公司應盡快填補空缺。
常見問題
問:備任董事辭任後,公司是否須通知稅務局?
答:不需要。備任董事辭任只須向公司註冊處申報,無須通知稅務局。稅務局關注的是實質董事而非備任董事。
問:如備任董事辭任時同時是普通董事,應使用哪份表格?
答:如該人士同時擔任普通董事及備任董事,辭任普通董事職位時應使用 ND4 表格,辭任備任董事職位時則使用 ND8 表格。如兩種職位同時辭任,應分別提交兩份表格。
問:備任董事辭任後,公司可否撤銷辭任?
答:一般情況下,辭任一經生效即不可撤銷。如該人士希望繼續擔任備任董事,須由公司重新委任。
相關指定表格
公司註冊處就董事及備任董事事宜設有多份指定表格:
- ND2A:公司秘書及董事(委任或停任)通知書
- ND2B:公司秘書及董事詳情變更通知書
- ND4:公司秘書及董事辭任通知書
- ND5:備任董事(提名或停任)通知書
- ND7:備任董事詳情變更通知書
- ND8:備任董事辭任申報書
各表格的詳細說明及最新版本可於公司註冊處的指定表格索引查閱:https://www.cr.gov.hk/tc/forms/specified.htm
提交期限
《公司條例》(第622章)並未就提交 ND8 表格設定明確的法定期限,但公司應在辭任生效後盡快提交,以確保公司登記冊上的資料準確無誤。公司登記冊上的資料必須保持最新,否則可能影響公眾查冊的準確性,亦可能導致公司日後提交其他文件時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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