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香港公司中文名稱的規則及查詢步驟
了解香港公司註冊中文公司名稱的法定規則、查冊流程及提交申請的具體步驟。
中文公司名稱註冊規則與步驟
在香港成立公司,其中文公司名稱註冊須遵守《公司條例》(第622章)。公司註冊處對中文名稱有明確的結構要求、字詞限制及審查程序。申請人必須在提交成立文件前完成名稱查冊,確保名稱不與現有公司重複或過於相似。
中文公司名稱規則
《公司條例》第81條訂明,公司名稱必須符合以下基本結構:
- 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必須以「有限公司」結尾。
- 擔保有限公司的名稱必須以「有限公司」結尾。
- 無限公司的名稱不得以「有限公司」結尾。
中文名稱必須使用繁體中文字,不得包含簡化字或非漢字字符。名稱中的標點符號僅限於括號、逗號及間隔號,不得使用其他符號。
不准許名稱
公司註冊處不會批准以下類別的中文名稱:
- 與公司註冊處登記冊上現有公司名稱相同或極為相似的名稱。
- 構成刑事罪行或違反公眾利益的名稱。
- 含有「銀行」、「保險」、「信託」等受規管行業字眼,而未取得相關監管機構的書面同意。
- 含有「特許」、「政府」、「中央」等暗示與政府或官方機構有關聯的字眼。
- 含有粗俗或冒犯性詞語。
名稱審查是公司註冊處的法定職責。申請人提交的名稱會經過自動及人手比對,以判斷是否與現有名稱相似。相似性測試包括字形、發音及整體印象。
公司名稱查冊
提交公司註冊申請前,必須進行公司名稱查冊,確認擬用名稱是否可供使用。查冊可透過公司註冊處的線上系統或親身到金鐘道政府合署辦理。
線上查冊步驟:
- 登入公司註冊處的e-Services portal(https://www.eregistry.gov.hk)。
- 選擇「查冊」服務。
- 輸入擬用中文公司名稱(包括「有限公司」字眼)。
- 系統會顯示與輸入名稱相同或相似的公司列表。
- 檢查結果,確認沒有完全相同的名稱或極相似的名稱。
查冊費用按每次查詢計算,線上查冊的費用較親身查冊為低。查冊結果僅供參考,最終批准權在公司註冊處。
公司註冊中文名
中文公司名稱必須與英文名稱一同提交。公司可選擇以下方式註冊:
- 只有英文名稱。
- 只有中文名稱。
- 同時有中英文名稱。
中文名稱與英文名稱之間無須有直接翻譯關係,但兩者均須符合《公司條例》的規定。公司章程細則必須載明公司的中英文名稱。
提交公司註冊申請時,須使用以下表格:
表格中須填寫擬用的中文名稱及英文名稱。公司註冊處會同時審查中英文名稱,若其中一個名稱被拒絕,整個申請可能被延誤。
公司名稱申請
名稱申請可在公司註冊時一併提交,亦可透過名稱預留服務先行保留名稱。
名稱預留服務:
- 申請人可預先提交擬用名稱,繳付指定費用後,公司註冊處會保留該名稱60天。
- 預留期間,其他公司不得使用該名稱。
- 預留期屆滿前,申請人須提交公司註冊文件,否則名稱會被釋放。
名稱預留申請可透過e-Services portal或親身提交。預留費用為HK$140(2025年收費)。
名稱更改
公司成立後如需更改中文名稱,須通過特別決議,並提交NNC2表格(公司名稱更改通知)至公司註冊處。更改名稱的費用為HK$295(2025年收費)。名稱更改生效日期為公司註冊處發出更改名稱證明書的日期。
更改名稱後,公司須在限期內更新商業登記證、公司印章、信箋、網站及其他對外文件上的公司名稱。
實用提示
- 在提交公司註冊申請前,先進行名稱查冊,避免因名稱被拒絕而延誤成立時間。
- 若擬用名稱包含「有限公司」以外的字眼,如「集團」、「國際」、「亞洲」等,須確保名稱不與現有公司過於相似。
- 公司註冊處的名稱審查標準會不時更新,申請人應參考公司註冊處網站的最新指引。
- 名稱一經註冊,公司須承擔因名稱侵犯他人商標或知識產權的法律責任。建議在確定名稱前,同時查冊知識產權署的商標註冊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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