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用 Form NN13 通知終止在香港的營業地點
詳述 Form NN13 的用途及提交程序,確保非香港公司能正確通知終止香港營業地點。
Form NN13 香港營業地點終止通知詳情
非香港公司(即在香港以外成立但在香港設有營業地點的公司)若決定終止其在香港的營業地點運作,必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 Form NN13 香港營業地點終止 通知,以履行《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6部的法定責任。本頁說明提交此表格的原因、時限、方法及相關合規事項。
非香港公司撤銷地點的法律責任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已註冊的非香港公司如終止其在香港的營業地點,須在終止後的指定期限內,以 Form NN13 通知公司註冊處。此通知屬於撤銷登記程序的一部分,目的是讓公司註冊處更新其紀錄,確認該公司不再在香港設有營業地點。未能按時提交通知,可能導致公司及其高級人員(包括董事及公司秘書)承擔法律責任,包括罰款。提交 Form NN13 後,公司註冊處會將該公司從登記冊中註銷,終止其在香港的註冊身份。
Form NN13 提交方法
提交 Form NN13 可透過以下渠道:
- 電子提交:經公司註冊處的「電子服務網站」 (e-Registry) 提交。電子提交需使用有效的「公司註冊處電子服務」帳戶及數碼證書。
- 紙本提交:將已填妥的 Form NN13 連同所需費用,親身遞交或郵寄至公司註冊處(地址: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14樓)。
提交時,表格必須由公司的授權代表(如董事或公司秘書)簽署。如提交紙本,費用為 HK$295(截至2026年8月)。電子提交的費用可能較低,請查閱公司註冊處的最新收費表。
公司註冊處通知要求
提交 Form NN13 時,公司註冊處要求提供以下資料:
- 公司的名稱及註冊編號(即非香港公司註冊證明書上的編號)
- 香港營業地點的地址(即終止前的最後地址)
- 終止營業地點的日期
- 公司授權代表的簽署及職位
公司註冊處在收到完整及正確的 Form NN13 後,會發出確認通知,並將該公司從登記冊中移除。請注意,提交此通知並不自動解除公司在香港的其他法律責任,例如稅務責任。
營業地點變更與終止的分別
非香港公司應區分「營業地點變更」與「營業地點終止」:
- 營業地點變更:如公司僅更改香港營業地點的地址,應提交 Form NN9(註冊非香港公司更改地址通知),而非 Form NN13。
- 營業地點終止:如公司完全停止在香港的營業地點運作,並無意在香港保留任何業務據點,則須提交 Form NN13。
錯誤使用表格可能導致延誤或拒絕處理。如有疑問,應諮詢公司秘書或法律專業人士。
停止香港業務通知的後續步驟
提交 Form NN13 後,非香港公司仍須處理以下事項:
- 稅務責任:向稅務局提交最終的利得稅報稅表(如適用),並通知稅務局停止業務。商業登記證(由稅務局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發出)亦須取消。
- 僱員及強積金:處理僱員的離職事宜,並向強積金受託人報告終止參與。
- 銀行帳戶:關閉在香港的銀行帳戶。
- 法律責任:確保公司已清償所有在香港的債務及法律責任,否則撤銷登記可能被拒絕。
公司註冊處在處理 Form NN13 時,可能會要求公司提供額外文件,例如證明已清償債務的聲明。整個程序通常需時數週至數月,視乎個案複雜程度。
費用及呈交期限
提交 Form NN13 的費用為 HK$295(截至2026年8月)。呈交期限為終止營業地點後的 1個月內。逾期提交可能導致罰款。公司應在終止營業地點前,預先準備好表格及相關文件,以確保準時提交。
常見問題
問:提交 Form NN13 後,公司是否完全脫離香港法律管轄? 答:不一定。公司仍須處理在香港產生的稅務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撤銷登記僅終止公司在公司註冊處的註冊身份。
問:如公司已停止營業但未提交 Form NN13,會有什麼後果? 答:公司註冊處可能會將公司從登記冊中剔除(即「除名」),但此程序可能涉及罰款及法律責任。主動提交 Form NN13 是較穩妥的做法。
問:非香港公司可否在提交 Form NN13 後重新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 答:可以。公司須重新提交 Form NN1(連同 IRBR2)申請註冊,並繳付相關費用。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查閱公司註冊處的官方網站或諮詢專業的香港公司秘書。
資料來源
更多關於表格庫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