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e Secretaries

會計參照日的定義及更改程序

說明香港公司會計參照日的定義、設定方法及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更改的程序。

會計參照日的定義與功能

會計參照日是公司財務年度的結束日期,由董事會設定。《公司條例》(第622章)規定每間香港公司必須有一個會計參照日,用以界定其會計年期的終結點。該日期直接影響財務報表的編製、核數工作的時間表,以及周年申報表(NAR1)的提交期限。公司秘書應確保會計參照日記錄在案,並與稅務局的利得稅申報基期保持一致。

會計參照日更改的程序

更改會計參照日,須先通過董事會決議,再獲股東批准。公司隨後向公司註冊處提交Form NAC4(更改會計參照日通知書)。表格須載明新舊會計參照日及更改理由。公司註冊處收到表格後會更新公司紀錄。更改會計參照日不得令會計年期超過18個月,除非有特殊情況並獲公司註冊處處長批准。

會計年期設定與稅務影響

設定會計參照日時,公司須考慮稅務局的利得稅申報時間表。稅務局按公司的會計年期(即基期)發出BIR51利得稅報稅表。更改會計參照日會改變基期,可能導致稅務申報期限出現延期申請的需要。公司應諮詢核數師,確保新會計年期符合稅務局的規定,避免因基期變動而產生額外稅務合規風險。

Form NAC4的提交細節

提交Form NAC4時,公司須附上董事會決議及股東批准的證明文件。表格可經公司註冊處的e-Services Portal以電子方式提交,或以紙本形式遞交。提交費用為HK$105。公司秘書應在更改會計參照日後的15天內完成提交,否則可能面臨罰款。公司註冊處會發出確認通知,公司應妥善保存該通知作為紀錄。

公司會計年期的合規要點

會計年期由會計參照日決定,通常為12個月。公司可選擇與曆年不同的會計參照日,例如3月31日或12月31日。更改會計參照日後,公司須重新計算周年申報表的提交日期(即公司成立周年日後的42天內)。此外,財務報表的核數工作亦須按新會計年期調整時間表。公司應與核數師及公司秘書協調,確保所有合規事項順利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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