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e Secretaries

香港公司註冊處與稅務局表格提交期限

分別闡述香港公司註冊處與稅務局主要表格的法定提交期限,避免混淆。

公司註冊處及稅局表格提交期限

香港公司受《公司條例》(第622章)及《稅務條例》(第112章)規管,兩套法例各自訂明不同的申報責任。公司董事及公司秘書必須清楚區分公司註冊處與稅務局的法定提交期限,否則可能面臨罰款甚至檢控。

法定提交期限:公司註冊處的主要表格

CR 提交期限:周年申報表 NAR1

公司每年必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周年申報表(Form NAR1)。提交期限為公司成立或遷冊周年日(即「申報日期」return date)後的42天內。

私人公司的按時登記費為HK$105。逾期提交的費用按延遲時間遞增: - 超過42天但3個月內:HK$870 - 超過3個月但6個月內:HK$1,740 - 超過6個月但9個月內:HK$2,610 - 超過9個月:HK$3,480

已宣布處於休眠狀態(dormant)的私人公司可獲豁免提交周年申報表。但若公司在42天期限屆滿後才宣布休眠,則仍須提交該年度的周年申報表。

NAR1 期限:申報日期計算方法

NAR1的申報日期是公司成立或遷冊的周年日。公司於2024年3月15日成立,則每年3月15日為申報日期,NAR1須於該日後42天內(即2024年4月26日前)提交。

香港的內向公司遷冊制度於2025年5月23日生效。遷冊公司的周年申報日期以其遷冊日期為基準,而非原註冊地的成立日期。

其他公司註冊處表格的提交期限

ND2A:董事及公司秘書變更通知 - 須在變更發生後的15天內提交。 - 適用於董事或公司秘書的委任或停任。

ND2B:董事及公司秘書詳情變更通知 - 須在詳情變更後的15天內提交。 - 包括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等個人資料的更改。

NR1:註冊辦事處地址變更通知 - 須在地址變更後的15天內提交。

NSC1:股份配發申報書 - 須在配發日期後的15天內提交。

NNC2:公司名稱變更通知 - 須在名稱變更後的15天內提交。

NDR1:私人公司撤銷註冊申請 - 公司須符合特定條件(如已停止營業、無未償債務)方可申請。 - 提交申請前須取得稅務局局長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

IRD 提交期限:稅務局的主要表格

BIR51 期限:利得稅報稅表

BIR51是公司利得稅報稅表。稅務局通常每年4月第一個工作日向公司發出該表格。

提交期限為報稅表發出日期後的一個月內。若公司已委任稅務代表,稅務局會發出「整批延期」信件,根據公司的會計結算日設定較後的提交日期。

常見的整批延期安排: - 會計結算日為12月31日:延期至同年8月15日 - 會計結算日為3月31日:延期至同年11月15日 - 會計結算日為其他日期:延期至同年5月15日

利得稅報稅表附屬表格

BIR51須連同補充表格(Supplementary Forms S1至S18)一併提交。這些表格涵蓋受控外國公司、專利權收入、集團融資等特定事項。

香港合規期限:僱主報稅表

BIR56A及IR56B:僱主年度報稅表 - 須於每年4月1日至5月1日期間提交。 - IR56B申報每名僱員在上一課稅年度的薪酬。

IR56E:新僱員通知 - 須在僱員開始受僱後的三個月內提交。

IR56F:僱員即將離職通知 - 須在僱員離職前一個月提交。

IR56G:僱員即將離開香港通知 - 須在僱員預計離港日期前一個月提交;若情況緊急,須在離港前盡快提交。

個別人士報稅表 BIR60

BIR60涵蓋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稅務局通常在每年5月第一個工作日發出,提交期限為一個月內。若委任稅務代表,可申請延期。

逾期提交的後果

公司註冊處罰則

逾期提交NAR1不僅須繳付較高的登記費,公司及其每名負責人(包括董事及公司秘書)可能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HK$50,000,每日另加罰款HK$1,000。

逾期提交ND2A、NR1等其他表格,同樣可能被檢控。

稅務局罰則

逾期提交BIR51、BIR60或僱主報稅表,稅務局可處以罰款: - 首次逾期:罰款HK$1,000至HK$10,000 - 持續逾期:每日罰款HK$200至HK$500

稅務局亦可發出估計評稅,要求納稅人繳付較實際應繳稅款更高的金額。

公司被剔除註冊

若公司長期不提交周年申報表或繳付登記費,公司註冊處可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744條將公司從登記冊中剔除。被剔除註冊的公司將喪失法律地位,其資產歸屬政府。

實務建議

  1. 建立合規日曆:記錄每間公司的成立周年日、會計結算日及相關提交期限。
  2. 委任公司秘書:公司秘書負責監察法定提交期限,確保按時提交。
  3. 使用電子提交渠道:公司註冊處的e-Services portal及稅務局的Business Tax Portal提供電子提交服務,可減少郵遞延誤風險。
  4. 留意強制電子提交:自2026年4月1日起,符合OECD Pillar Two門檻(合併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的跨國企業集團須以iXBRL格式電子提交利得稅報稅表。
  5. 保存提交記錄:保留所有提交表格的確認收據,以備日後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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