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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休眠公司需要準備經核數的財務報表嗎

說明香港休眠公司的核數要求,包括是否需要準備及審核財務報表的相關規定。

休眠公司是否需要經核數的賬目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香港每間註冊公司均須就其財務報表進行核數,由持有香港會計師公會(HKICPA)執業證書的核數師審核。符合特定條件的「休眠公司」可獲豁免部分核數要求。本文說明休眠公司在《公司條例》下的核數責任,以及即使公司沒有業務交易,仍可能需要準備何種財務報表。

休眠公司核數的基本原則

「休眠公司核數」並非一概而論的豁免。公司獲公司註冊處確認其休眠狀態後,無需就該年度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此項豁免須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法定聲明,並以指定表格(ND2A或NAR1)申報。公司秘書應確保董事聲明準確反映公司無重大會計交易的事實。任何交易,包括收取銀行利息或支付費用,均會使公司不符合休眠資格。

休眠公司審計豁免

「休眠公司審計豁免」適用於公司自其成立或上一份經審計賬目結束日起,從未進行任何會計交易。根據第622章第5部,公司可透過董事決議及向公司註冊處遞交聲明,正式宣告為不活動公司。獲批後,該公司無需委任核數師,亦無需準備經審計的賬目。此項豁免不適用於上市公司或其附屬公司。

休眠公司財務報表

即使處於休眠狀態,「休眠公司財務報表」的責任並未完全解除。公司仍須保留足夠的會計記錄,以備稅務局查閱。若公司在某個財政年度內曾宣告休眠,其周年申報表(NAR1)仍須按時提交,直至公司正式入紙申請為不活動公司為止。公司清盤或撤銷註冊前,亦須補回所有欠交的財務報表。與公司秘書保持溝通,確保合規。

不活動公司審計要求

「不活動公司審計要求」取決於公司是否已向公司註冊處遞交不活動聲明。已根據第622章第5部獲豁免提交周年申報表及賬目的公司,無需進行核數。公司必須每年確認其不活動狀態持續有效。一旦公司恢復業務活動,例如收取一筆收入,其不活動狀態即告終止,並須在該會計年度結束後委任核數師審核其賬目。

核數師報告的相關安排

「核數師報告」在休眠公司情況下並非完全失效。若公司尚未宣告為不活動公司,其董事仍須根據《公司條例》第379條準備財務報表,並由核數師發出報告。即使公司無交易,核數師仍會出具「無意見」或「無交易報告」,以證明財務報表符合法律要求。此舉確保公司能順利進行稅務申報(如利得稅零申報),並維持商業登記證的有效性。稅務局可能要求公司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以核實其休眠狀態,公司應保留相關文件以備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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