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Form NN7通知公司秘書或董事的變更
介紹Form NN7的用途,指導非香港公司如何通報秘書或董事變更給公司註冊處。
Form NN7 公司秘書或董事變更通知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6部的規定,在香港註冊的非香港公司(即原在香港以外成立但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的公司)必須向公司註冊處申報其公司秘書及董事的變更。Form NN7 公司秘書或董事變更通知正是用於此目的的指明表格。該表格須在變更發生後的指定期限內提交,否則公司及其負責人員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NN7表格用途
Form NN7的法定用途是通報非香港公司的公司秘書或董事的登記事項變更。具體而言,當非香港公司發生以下情況時,必須填寫並提交NN7表格:
- 委任新的公司秘書或董事
- 現任公司秘書或董事離職
- 現任公司秘書或董事的個人資料(如姓名、地址、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發生變更
該表格須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如董事會決議或委任書的經核證副本)一併提交至公司註冊處。表格上須填寫變更的生效日期、變更前後的詳情,以及公司授權簽署人的簽署。
非香港公司董事變更
非香港公司的董事變更須透過Form NN7向公司註冊處申報。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6部的規定,非香港公司須在香港備存一份董事名冊,並確保公司註冊處的記錄與實際情況一致。當董事出現以下任何變更時,均須提交NN7表格:
- 新董事的委任(包括姓名、住址、國籍、職業及在其他公司的董事職位)
- 董事的辭任或罷免
- 董事個人資料的更改(如更改姓名或地址)
提交時須附上新董事的同意書(如適用)及相關董事會決議的經核證副本。公司註冊處會更新其登記冊,並發出經修訂的非香港公司註冊證明書。
公司秘書變更通知
非香港公司同樣須就公司秘書的變更提交Form NN7。公司秘書是非香港公司在香港的法定代表之一,負責確保公司遵守香港的法定要求,包括提交周年申報表、保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及處理與公司註冊處的通訊。
當公司秘書發生以下情況時,須提交NN7表格:
- 委任新的公司秘書(須為自然人並通常居於香港,或為在香港設有營業地點的法人團體)
- 現任公司秘書辭任或不再符合資格
- 公司秘書的聯絡地址或其他個人資料變更
提交表格時須附上新秘書的同意出任書及相關董事會決議的經核證副本。
註冊非香港公司
「註冊非香港公司」是指在香港以外成立,但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並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6部向公司註冊處登記的公司。這類公司須遵守與本地公司類似的持續合規要求,包括:
- 提交周年申報表(Form NN3)
- 保存董事及公司秘書名冊
- 保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自2018年3月1日起適用)
- 提交公司秘書及董事變更通知(Form NN7)
- 提交營業地址變更通知(Form NN9)
非香港公司須在香港的營業地點備存其公司記錄,並確保公司註冊處的記錄為最新。任何登記事項的變更均須在變更發生後的1個月內通知公司註冊處。
香港公司註冊處表格
Form NN7是公司註冊處指明表格系列中的一員,專為非香港公司設計。其他相關表格包括:
所有指明表格均可從公司註冊處官方網站下載,或透過公司註冊處的電子服務門戶提交。提交紙本表格時須連同正確的費用,並以中文或英文填寫。表格須由公司的授權代表(通常為董事或公司秘書)簽署。
提交期限及法律責任
非香港公司須在變更發生後的1個月內向公司註冊處提交Form NN7。逾期提交可能導致罰款,而故意不提交則可能構成犯罪,公司及其每名負責人員可被處罰。公司註冊處有權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對違規公司採取執法行動。
為確保合規,建議非香港公司委任一名香港居民或持牌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TCSP)擔任公司秘書,以協助處理與公司註冊處的溝通及法定申報事宜。公司秘書應確保所有變更及時記錄並提交相關表格,避免因疏忽而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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