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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公司的押記登記冊

闡述香港公司押記登記冊的法定要求、登記與解除押記的程序,及其對債權人保障的重要性。

押記登記冊的內容與目的

押記登記冊(register of charges)是香港公司必須備存的法定紀錄,載列公司所有押記(charge)的詳細資料,包括抵押(mortgage)、債券(debenture)及其他形式的擔權。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公司須在公司註冊處登記押記,並在押記登記冊內記錄每項押記的具體細節,例如押記日期、擔保金額、承押記人(secured creditor)名稱及押記財產的描述。押記登記冊的目的在於確保公眾及潛在債權人能夠查閱公司的抵押狀況,從而評估公司的信貸風險。

公司押記

公司押記是指公司以其資產作為擔保,向債權人借款或履行義務的安排。常見形式包括固定押記(fixed charge)及浮動押記(floating charge)。公司須在設立押記後1個月內,向公司註冊處提交相關文件,否則押記可能對清盤人及其他債權人無效。

抵押登記

抵押登記是將押記的詳情向公司註冊處登記的法定程序。登記後,押記的優先次序(priority of charges)按登記時間先後決定。公司須在押記文件(instrument of charge)簽立後,盡快提交登記申請,以保障承押記人的權益。

Charge Register

The charge register is a public record maintained by the Companies Registry. It contains the particulars of every charge registered against a company. Any person may inspect the register upon payment of the prescribed fee. The register helps secured creditors verify the priority of their charge against other claims.

NM1 表格

設立押記時,公司須提交表格NM1(Statement of Particulars of Charge)連同押記文件的正本或核證副本。表格NM1須載明押記的詳情,包括押記日期、承押記人名稱、押記金額及押記財產的描述。提交方式可經公司註冊處的電子服務平台或親身遞交。登記費用為HK$340。

公司條例

《公司條例》(第622章)第334至348條訂明押記登記的規定。公司須在押記設立後1個月內登記,否則押記對清盤人及任何其他債權人無效。公司亦須在押記登記冊內記錄所有已登記押記的詳情,並備存於註冊辦事處或公司紀錄存放地點。

解除押記的程序

當押記所擔保的債務已清償或押記已解除時,公司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表格NM2(Notification of Payment, Satisfaction of Debt or Release from Charge),並附上承押記人的同意書。公司註冊處會將解除記錄在押記登記冊內,並在押記文件上註銷登記。公司亦須在押記登記冊內更新相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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